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粵20民申148號
陳邦財:
本院受理中山市民眾鎮(zhèn)民眾麗苑酒店有限公司、羅兆君、謝秀軍與翁春芳及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因你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18)粵20民申148號民事裁定書。裁定要點:駁回中山市民眾鎮(zhèn)民眾麗苑酒店有限公司、羅兆君、謝秀軍的再審申請。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O一八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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