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粵20民終3583號
阮寬元: 本院受理上訴人中山市緯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與被上訴人你建設(shè)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dá)本院(2018)粵20民終3583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要點: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二審案件受理費1066元,由上訴人中山市緯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負(fù)擔(dān)。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dá)。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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