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粵20行終731號
吳秉樞: 本院受理上訴人何元文與被上訴人中山市國土資源局及原審第三人你、張衍明、吳子毅房地產(chǎn)行政賠償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18)粵20行終731號行政判決書。判決要點: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案件受理費50元,由上訴人何元文負擔。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日
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粵20行終731號
張衍明: 本院受理上訴人何元文與被上訴人中山市國土資源局及原審第三人吳秉樞、你、吳子毅房地產(chǎn)行政賠償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18)粵20行終731號行政判決書。判決要點: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案件受理費50元,由上訴人何元文負擔。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日
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粵20行終731號
吳子毅: 本院受理上訴人何元文與被上訴人中山市國土資源局及原審第三人吳秉樞、張衍明和你房地產(chǎn)行政賠償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18)粵20行終731號行政判決書。判決要點: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案件受理費50元,由上訴人何元文負擔。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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