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jí)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粵20民終8298號(hào)
梁勝榮: 本院受理黃育生、高賢森、劉五榮與中山市黃圃鎮(zhèn)金華塑料制品廠、陳錦昭、李彬生、李純、及你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dá)),現(xiàn)依法向你(你單位)公告送達(dá)開庭傳票和審理上訴案件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dá),并定于2019年2月26日9時(shí)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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