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粵20民終188號
佛山市宏樂光電科技有限公司、余宜忠:
本院受理錢春保與佛山市宏樂光電科技有限公司、余宜忠、及你(你單位)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因你(你單位)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你單位)公告送達開庭傳票和審理上訴案件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并定于2019年4月2日14時45分在本院第十九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主辦單位: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設計制作及技術支持:中山網 粵ICP備11053359 粵公網安備 4420000244338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