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粵20行終1004號
黃亮亭: 本院受理上訴人中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局與被上訴人黃寬亭及原審第三人黃宏亭、黃亮亭城管行政處罰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18)粵20行終1004號行政裁定書。裁定要點:因另案的審理結(jié)果可能會影響本案的處理,本案依法應當予以中止,待另案審理程序終結(jié)后再行恢復。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涉港澳臺或涉外一方為滿3個月)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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