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粵20民終414號
周志剛:
本院受理盧炳輝與中山市毅權(quán)燈飾配件有限公司、中山市凱仁照明有限公司、及你(你單位)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因你(你單位)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你單位)公告送達開庭傳票和審理上訴案件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并定于2019年4月1日10時30分在本院第十九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四日
主辦單位: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設(shè)計制作及技術(shù)支持:中山網(wǎng) 粵ICP備11053359 粵公網(wǎng)安備 4420000244338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