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粵20民終6479號
鐘梓超: 本院受理上訴人李守建、劉文華、董翠華、李雨嘉與被上訴人莫靜、鐘梓超、李春暉、陳曉宏生命權(quán)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dá)),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dá)本院(2018)粵20民終6479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要點:一、撤銷廣東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17)粵2071民初9534號民事判決第二項;二、變更廣東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17)粵2071民初9534號民事判決第一項為:莫靜于本判決發(fā)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內(nèi)向李守建、劉文華、董翠華、李雨嘉賠償128309.92元;三、駁回李守建、劉文華、董翠華、李雨嘉其他訴訟請求。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dá)。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粵20民終6479號
李春暉: 本院受理上訴人李守建、劉文華、董翠華、李雨嘉與被上訴人莫靜、鐘梓超、李春暉、陳曉宏生命權(quán)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dá)),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dá)本院(2018)粵20民終6479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要點:一、撤銷廣東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17)粵2071民初9534號民事判決第二項;二、變更廣東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17)粵2071民初9534號民事判決第一項為:莫靜于本判決發(fā)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內(nèi)向李守建、劉文華、董翠華、李雨嘉賠償128309.92元;三、駁回李守建、劉文華、董翠華、李雨嘉其他訴訟請求。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dá)。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粵20民終6479號
陳曉宏: 本院受理上訴人李守建、劉文華、董翠華、李雨嘉與被上訴人莫靜、鐘梓超、李春暉、陳曉宏生命權(quán)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dá)),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dá)本院(2018)粵20民終6479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要點:一、撤銷廣東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17)粵2071民初9534號民事判決第二項;二、變更廣東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17)粵2071民初9534號民事判決第一項為:莫靜于本判決發(fā)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內(nèi)向李守建、劉文華、董翠華、李雨嘉賠償128309.92元;三、駁回李守建、劉文華、董翠華、李雨嘉其他訴訟請求。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dá)。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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