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粵20民終7169號
中山市豪珈奴服飾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訴人趙其志與被上訴人中山市民眾鎮(zhèn)創(chuàng)業(yè)洗染有限公司、原審被告蕭浩源、鐘濤、中山市豪珈奴服飾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單位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本院(2018)粵20民終7169號民事判決書及民事裁定書。判決要點: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裁定要點:本案按上訴人蕭浩源、鐘濤自動撤回上訴處理。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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