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粵20民終7000號 中山市智邦電器制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訴人中山市鑫邦電器有限公司與被上訴人歐派家居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原審被告中山市智邦電器制品有限公司侵害商標權(quán)及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采用其他方式無法向你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18)粵20民終7000號民事判決書。本院依法判決維持一審判決第一、二、三、四項;撤銷一審判決第五、六項;駁回歐派家居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本判決為終審判決。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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