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粵20行終367號 吳國兵: 關(guān)于中山志和家電制品有限公司與中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吳國兵之間住房公積金行政決定一案, 中山志和家電制品有限公司不服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作出(2018)粵2071行初1210號行政判決,提起上訴。本院依法受理,現(xiàn)因你下落不明,向你公告送達開庭傳票、二審應(yīng)訴通知書。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本案定于2019年6月20日9時0分在第五法庭公開開庭審理,合議庭由審判員王鵬擔(dān)任審判長與審判員高琳、王昕組成,由陳怡擔(dān)任書記員。逾期將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0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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