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粵20民終7641號
曾福貴:
本院受理上訴人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與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及你之間執(zhí)行分配方案異議之訴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開庭傳票和應(yīng)訴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并定于2021年1月28日14時45分在本院第六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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