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粵20民初167號 李虎,何滔成,馬少珊,吳福新,林茂: 本院受理原告中山市鼎康塑膠制品有限公司訴你們及張桂興、陳壁康、楊映杰之間(追收未繳出資糾紛)一案,因你們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yīng)訴通知書和開庭傳票等訴訟文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并定于2021年3月2日14:45在本院第十八法庭進行證據(jù)交換,定于2021年3月9日14:45在本院第十八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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