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粵20民申189、190號 珠海泰潤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穆曉宇、羅君因珠海弘運(yùn)塑膠制品有限公司與中山冠騰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及你債務(wù)轉(zhuǎn)移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dá)),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dá)本院(2020)粵20民申189、190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如下:駁回穆曉宇、羅君的再審申請。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dá)。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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