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粵20民終7254號
戴愛勛:
本院受理上訴人鄭百良與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及你案外人執(zhí)行異議之訴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開庭傳票和應訴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并定于2021年4月27日10時3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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