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021)粵20行終375號
曹孟軍:
本院受理上訴人金暉(中山)金屬制造有限公司與中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你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管理(勞動、社會保障)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開庭傳票和應訴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并定于2021年04月28日09時0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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