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021)粵20民終927號
謝小強: 本院受理上訴人中國人民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江門市分公司因與被上訴人趙貴菊,原審被告謝小強、開平博賽照明有限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1)粵20民終927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要點:一、撤銷一審判決;二、中國人民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江門市分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nèi)支付趙貴菊交通事故賠償款186462.88元;三、駁回趙貴菊的其他訴訟請求。如果未按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一審案件受理費減半收取2339元(趙貴菊已預交),由趙貴菊負擔361元,由中國人民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江門市分公司負擔1977元。二審案件受理費73元(中國人民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江門市分公司已預交),由趙貴菊負擔15元,由中國人民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江門市分公司負擔58元。以上抵減后,中國人民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江門市分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nèi)徑付趙貴菊1962元,法院不另行收退。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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