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粵20民終1537號
張恩躍、徐國麗:
本院受理上訴人林壽平與你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開庭傳票和應訴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并定于2021年6月7日9時0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主辦單位: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設計制作及技術支持:中山網 粵ICP備11053359 粵公網安備 4420000244338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