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粵20民終3481號 蘇國榮、蘇婉晶、張月暖:
本院受理上訴人佛山市南海棉旺紗線廠與蘇國榮、蘇婉晶、張月暖股東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責任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因你們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本院(2020)粵20民終3481號民事裁定書。裁定要點:一、撤銷廣東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18)粵2071民初25957號民事判決;二、駁回佛山市南海棉旺紗線廠的起訴。 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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