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粵20民終7200號
廖永保:
本院受理上訴人鄭海斌與被上訴人廖永保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采用其他方式無法向你送達(dá),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dá)本院(2020)粵20民終7200號民事判決書。本院依法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本判決為終審判決。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dá)。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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