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粵20民終3378號
黃引娣、黃雪芳、黃錫堅:
本院受理上訴人盧敏英、鄧志紅與中山市東升鎮(zhèn)同樂村西龍經(jīng)濟合作社、黃瑞英、黃瑞群、黃業(yè)棠、黃惠芳、黃坤堂、黃瑞嬌及你們物權確認糾紛一案,因你們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開庭傳票和應訴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并定于2021年06月28日10時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