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jí)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粵20民終7184號(hào) 中山市成輝包裝制品有限公司、馮七勝:
本院受理上訴人廣東粵富紙品有限公司與被上訴人中山市世昌紙業(yè)有限公司、原審第三人湯克輝及你們(案外人執(zhí)行異議之訴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們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dá)本院(2020)粵20民終7184號(hào)民事判決書(shū)。判決要點(diǎn):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二審案件受理費(fèi)8714元,由上訴人廣東粵富紙品有限公司承擔(dān)。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guò)60日即視為送達(dá)。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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