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粵20民終2128號
于瑞剛:
本院受理上訴人陳曉博與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因你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1)粵20民終2128號民事裁定書。裁定要點:本案按上訴人陳曉博撤回上訴處理。一審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fā)生法律效力。二審案件受理費698元,減半收取349元,由上訴人陳曉博負擔。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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