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粵20民終4422號
黃小敏:
本院受理上訴人中國人民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市分公司與中國平安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張永金、重慶宏錦物流有限公司及你保險人代位求償權(quán)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開庭傳票和應(yīng)訴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涉港澳臺或涉外一方為滿3個月),即視為送達,并定于2021年08月16日10時3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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