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粵20民終4589號 中山市中逸房地產(chǎn)投資有限公司、中山市萬逸裝飾工程有限公司、馬健、陳穎芳、珠海百匯通房地產(chǎn)置業(yè)有限公司、陸佑任:
本院受理上訴人葉蓮梅、林子權(quán)、林兆輝、林兆光與王凱及你們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因你們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開庭傳票和應(yīng)訴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涉港澳臺或涉外一方為滿3個月),即視為送達,并定于2021年08月23日10時3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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