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粵20民終4612號
焦豐、珠海市朗橋自動化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訴人中山市朗橋自動化科技有限公司與你們追收未繳出資糾紛一案,因你們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dá)開庭傳票和應(yīng)訴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dá),并定于2021年8月26日9時在本院第十一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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