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jí)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粵20民終1076號(hào) 王一曼、謝澤豪:
本院受理上訴人王書雅與被上訴人王建強(qiáng)、吳坤、吳智懷、黃一曼、謝澤豪、楊凱委托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dá)本院(2021)粵20民終1076號(hào)民事判決書。判決要點(diǎn):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guò)60日即視為送達(dá)。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七月五日
附記:公告的方式和有關(guān)情況(如本公告已于二〇二一年七月五日在本院公告欄張貼,并在中山法院網(wǎng)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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