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粵20民終5124號
吳悅平:
本院受理上訴人中山市名聲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與佛山市順德區(qū)正點電器有限公司、佛山市順德區(qū)杏壇東亮照明電器廠、阮瑞其、陸小雅及你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開庭傳票和應(yīng)訴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并定于2021年09月16日09時00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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