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粵20民初145號 中山益華萬果商貿有限公司、中山益華購物廣場管理發(fā)展有限公司、廣東益華商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程卓珍、周俊源、鄭毓敏(TEE YEE MIN)訴廣東益華百貨有限公司、中山市南朗益華購物廣場有限公司及你公司合同糾紛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現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和開庭傳票等訴訟文書。自公告之日起,限于60日內到本院民事審判第四庭領取上述法律文書,逾期視為送達,并定于2021年9月15日09時0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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