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粵20民終535號 歸偉軍:
上訴人黃海與被上訴人曹梓楊、原審被告婁玉寶、歸繼昌法定繼承糾紛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8日立案。因原審被告歸繼昌死亡,本院依職權(quán)追加你作為原審被告參加訴訟。因你(你單位)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dá)),現(xiàn)依法向你(你單位)公告送達(dá)上訴狀副本、參加訴訟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和詢問傳票等訴訟文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涉港澳臺或涉外一方為滿3個(gè)月),即視為送達(dá)。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均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內(nèi)(涉港澳臺或涉外一方為30日內(nèi)),并定于2021年10月15日上午9:00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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