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粵20民終4950號 珠海培銘物流運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訴人中國人民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汕頭分公司與黃活明、康柏青、陳龍、中國人民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市分公司、王明鋒、習(xí)程、你單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單位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本院(2021)粵20民終4950號民事裁定書。裁定要點:按上訴人中國人民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汕頭市分公司自動撤回上訴處理。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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