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粵20民終1455號 黃群英:
本院受理上訴人程宇雋與梁家寶、廣東鋒盈建設(shè)工程有限公司、黃群英股權(quán)轉(zhuǎn)讓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1)粵20民終1455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要點: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二審案件受理費6097元,由上訴人程宇雋負擔(dān)。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涉港澳臺或涉外一方為滿3個月)即視為送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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