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粵20民終3515號
吳凡:
本院受理上訴人周俊源于被上訴人徐小舒、黃升、范志紅、張斌、珠海逸豪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及你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dá)本院(2021粵20民終3515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要點:一、撤銷一審判決;二、駁回徐小舒的訴訟請求。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dá),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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