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粵20民申171號
沈文:
本院受理孫珊與你著作權(quán)侵權(quán)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0)粵20民申171號民事裁定書。裁定要點:駁回孫珊的再審申請。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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