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jí)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粵20民終6864號(hào) 林石星:
本院受理上訴人中山市大食界餐飲有限公司、林香妹與中山市佳利華食品配送有限公司、楊春燕、林峰光、何麗英、陳快花、朱君琳及你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dá)開庭傳票和應(yīng)訴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dá),并定于2021年10月27日14時(shí)45分在本院第十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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