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粵20民申220號
覃水榮:
本院受理張華生與黃劍峰、你及張偉權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審查終結。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1)粵20民申220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如下:駁回張華生的再審申請。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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