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粵20民終2237號 繽果可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訴人中山市賓哥網(wǎng)絡(luò)科技有限公司與被上訴人廣東中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原審被告北京繽歌網(wǎng)絡(luò)科技有限公司及你公司定作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達本院(2021)粵20民終2237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要點:一、維持廣東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19)粵2071民初22764號民事判決的第二至四項及訴訟費負擔部分;二、變更廣東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19)粵2071民初22764號民事判決的第一項為:原審被告北京繽歌網(wǎng)絡(luò)科技有限公司、繽果可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發(fā)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內(nèi)向被上訴人廣東中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貨款997420元及利息(其中884420元的利息,從2019年3月6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計算;之后至貨款清償之日止,按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計算。另外113000元的利息從2019年8月29日至貨款清償之日止,按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計算);三、上訴人中山市賓哥網(wǎng)絡(luò)科技有限公司對上述判項確定的貨款997420元及2021年1月14日以前的利息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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