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粵20民終7393號
阮德恩:
本院受理上訴人劉展光、章文燦、劉妙蓮、劉愛靈、劉活玲(LIU HUOLING)、劉挺光、蘆玉玲與被上訴人劉寶光、劉秀玲、劉鳳玲及你不當(dāng)?shù)美m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開庭傳票和應(yīng)訴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并定于2021年12月15日09時0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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