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粵20民終3340-3345號 蔣華徠:
本院受理上訴人東莞市萬佳膳食管理服務有限公司與被上訴人中山市聯(lián)合莊園米業(yè)有限公司、中山市偉旺糧油商貿(mào)有限公司、劉華文、佛山市北滘鎮(zhèn)符冬梅糧油副食店、曾建明、中山市三角鎮(zhèn)廣恒凍品商行、原審第三人有信制造(中山)有限公司及你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1)粵20民終3340-3345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要點: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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