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粵20民再22號
東莞市智新科創(chuàng)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東莞市天英五金機械有限公司與中山飛旋天行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及你單位案外人執(zhí)行異議之訴一案,已審理終結。因你單位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本院(2021)粵20民再22號民事裁定書。裁定要點:一、撤銷廣東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19)粵2071民初7121號民事裁定;二、本案指令廣東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審理。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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