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粵20民申280號
珠海聚想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中山市三鄉(xiāng)鎮(zhèn)晟塑塑膠制品廠、饒德兵、王家琴、袁瑞、潘積炳及你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已審查終結(jié)。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1)粵20民申280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如下:駁回中山市三鄉(xiāng)鎮(zhèn)晟塑塑膠制品廠的再審申請。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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