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粵20民申297號
中山市鴻溢制衣有限公司、中山市東鳳鎮(zhèn)明興毛織廠、黃英南、石凱倫、徐潔瀅:
本院受理再審申請人中山市粵糧經(jīng)貿(mào)進出口有限公司因與被申請人廣發(fā)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及一審被告、二審上訴人象州桂粵服裝有限公司、梁國新、文紅麗、梁家煒、徐潔瀅、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黃英南、一審被告中山市東鳳鎮(zhèn)明興毛織廠、中山市鴻溢制衣有限公司、來賓市粵糧租賃有限公司、石凱倫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已審查終結(jié)。因你們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本院(2021)粵20民申297號民事裁定書。裁定要點:駁回中山市粵糧經(jīng)貿(mào)進出口有限公司管理人的再審申請。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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