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粵20民終3534號
盧桂泉:
本院受理上訴人盧啟輝與曹勇及你合同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民事裁定書。裁定要點:按盧啟輝自動撤回上訴處理。一審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fā)生法律效力。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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