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粵20民終4679號 王先飛:
本院受理上訴人謝先衛(wèi)與被上訴人王先飛、原審被告中山市港聯(lián)華凱電器制品有限公司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1)粵20民終4679號民事裁定書。裁定要點:本案按上訴人謝先衛(wèi)撤回上訴處理,一審判決自本裁定送達之日發(fā)生法律效力。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涉港澳臺或涉外一方為滿3個月)即視為送達。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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