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粵20民終5622號
陳偉:
本院受理上訴人桂賢志、林琴與被上訴人林俊鋒及你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因你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1)粵20民終5622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要點: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即視為送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二月七日
主辦單位: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設計制作及技術支持:中山網(wǎng) 粵ICP備11053359 粵公網(wǎng)安備 4420000244338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