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粵20民終6232號
中山市谷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訴人陳小華、陳小梅與原審第三人中山市谷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合伙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單位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dá)),現(xiàn)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dá)本院(2021)粵20民終6232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要點(diǎn):一、維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19)粵2071民初20082號民事判決第二項(xiàng);二、撤銷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19)粵2071民初20082號民事判決第一、三項(xiàng);三、駁回陳小華的訴訟請求;四、駁回陳小梅的其他反訴請求。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即視為送達(dá)。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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