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粵20民終6302號
林偉紅:
本院受理上訴人廖帝科與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1)粵20民終6302號民事裁定書。裁定要點:按上訴人廖帝科自動撤回上訴處理。一審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fā)生法律效力。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涉港澳臺或涉外一方為滿3個月)即視為送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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