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粵20民終534號
肖敏:
本院受理上訴人湖南誠木建筑勞務(wù)有限公司、徐暢與湖南大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開庭傳票和應(yīng)訴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即視為送達,并定于2022年03月08日10時3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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