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粵20民終548號 吳文釗:
本院受理上訴人中國太平洋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東莞分公司與陳龍玲、深圳市榮元利貿(mào)易有限公司、中國人壽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李永鋒、中國平安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林思龍、原審被告李玉振、中國人民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東莞市分公司、黃宗順、中國太平洋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李川及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開庭傳票和應訴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即視為送達,并定于2022年3月9日16時00分在本院第十八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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