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粵20民終1011號
余先念:
本院受理上訴人中山市爐旺電器有限公司、田維仲與中山市海明威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及你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開庭傳票和應訴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即視為送達,并定于2022年03月24日09時0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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